電子發票

  1. 電子發票說明 根據財政部令 台財資字第1040004308號令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第二十條說明,於嘉康利消費開立之統一發票將不主動寄送,但將於期限內上傳至整合服務平台留存,消費者可利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https://www.einvoice.nat.gov.tw/APCONSUMER/BTC500W/)查詢消費紀錄。

  2. 電子發票載具

    電子發票載具是記錄電子發票資料工具,需至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申請及下載。消費者於商品訂購時選擇開立電子發票,系統將會優先以網站會員帳號做為儲存電子發票載具,消費者亦可另選擇共通性載具儲存,嘉康利可使用發票載具請見下方圖示:

  3. 發票載具歸戶作業

    【發票載具歸戶】是指將您手上有的各種載具,全部登錄到您的自然人憑證或手機條碼載具(任一) 統一管理。歸戶作業統一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處理,完成歸戶後,將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進行發票對獎領獎相關通知及作業。

     手機條碼載具及自然人憑證載具歸戶,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進行。

    「嘉康利會員載具」需透過嘉康利官網進行會員身份認證,您可按此將您的「嘉康利會員載具」歸戶到所屬的共同載具中。

  4. 電子發票中獎

    每逢單月25日開獎後,將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統一進行對獎作業,中獎發票領取方式,將會依消費者使用發票載具類型及載具歸戶狀態,處理方式區分如下:

    • 使用「手機條碼載具 」或「自然人憑證載具」 :無論載具是否有歸戶,中獎發票將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進行,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查詢。

    • 使用「嘉康利會員載具」:

      發票載具已歸戶:中獎發票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進行,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查詢。

      發票載具未歸戶:中獎發票由本網站進行,每逢單月28日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提供中獎清冊後,中獎發票將於核對後10個工作天內掛號寄至您系統的通訊地址,並簡訊通知您。

訂閱嘉康利電子報

嘉康利要帶給全世界 全方位的健康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