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利點數使用說明及期限

【紅利點數注意事項及規則】

  1. 點數回饋: 紅利點數回饋以產品積分(PV)為發放基準。 (部分套組如VIVIX全球大使超值套組不給予紅利點數回饋)
  2. 點數發放: 紅利積點期間消費所獲贈之點數,於訂單完款隔日發放。
  3. 點數使用: 紅利點數1點視同一元,次單即可使用。點數可兌換等值金額產品、輔銷品、運費或訓練課程報名費(無法接受補差額方式進行兌換亦不可兌換現金或轉讓)。
  4. 點數兌換: 產品兌換以單品為主,套組產品無法使用紅利點數兌換。新品於上市六個月後開放紅利點數兌換。
  5. 生日點數效期: 生日點數於生日月15日發放,使用期限自發放日至隔月月底止。新會員於生日月前一個月加入可得當年度生日點數;生日當月完成VIP升等且前半年紅利積點期間累積消費金額達5,000元以上,當月以VIP資格提供生日點數500點。(累積消費未達5,000元者,發放100點生日點數。)每帳號當年度僅提供會員本人乙次生日點數回饋,
  6. 使用紅利點數兌換的產品不另提供PV點數亦不可再出售,使用紅利點數兌換產品後無法退換貨。
  7. 紅利點數上限:每月最高紅利點數發放上限為3,000點;升等禮點數發放上限為9,000點(單次回饋)。
  8. 美商嘉康利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保留相關活動解釋、修改、調整、終止等相關權利。如有任何變更請見官網公告,恕不另個別通知

【特別提醒】紅利點數效力維持: 會員需每月於紅利積點期間持續訂購積分(PV)產品,以維持紅利點數效力。

  • 持續訂購: 點數效期自發放日起至隔年年底止並需於期限內兌換完畢,點數到期即自動失效,無法返還。
    EX.2023年1月2日 產生之紅利點數,須於2024年12月31日前兌換完畢。
  • 未連續訂購 : 任一月份未保持紅利積點期間連續消費積分(PV)產品者,原累計紅利點數,將於當月紅利積點期間結束後自動歸零重算。VIP會員未保持連續訂購者,需以一般會員身分重新取得VIP優惠資格。

如因任一月份未於紅利積點期間訂購,將無法延續紅利積點計畫資格。原消費所累積之紅利點數將於當月紅利積點期間結算後系統自動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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